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及計畫口試申請至114年4月30日截止

【第一階段】碩士論文計畫口試流程:

申請期限: 第一學期11月30日前 第二學期 4月30日前

請於上時限提出申請,並將申請表單繳至管理學院辦公室。

申請應備文件:

1.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申請表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
2.碩士論文計畫書(藍皮膠裝單面印製)(口試前七天繳交即可)

口試時應備表件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
1.審定總表

2.審定表(每位委員一張)

3.計畫口試用領據

以上表單於口試結束後一周內送至院辦公室。

 

【第二階段】學位考試流程:
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11月30日前 第二學期 4月30日前

請於上述時限提出申請,並將申請表單繳至管理學院辦公室。

申請應備文件:

1.學位考試申請表

2.學位考試委員聘函申請表(考試前十天將申請表送回院辦公室,以俾辦理後續相關事宜。)

3.第一次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表(快刀報告電子檔mail至:management@email.nqu.edu.tw 信箱)

4.切結書

5.論文審查紀錄表

6.論文全文(藍皮膠裝單面印製)

7.歷年成績單一份 備註:快刀系統之比對報告審核需2-3天,建議提前上傳系統比對。

口試時應備表件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
1.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

2.碩士論文指導費印領清冊

3.碩士論文審查口試、交通費印領清冊

4.碩士學位考試成績總表

5.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(每位委員一張)

6.領據(畢業口試校內委員及校外委員支領據)

7.領據(校外委員-交通費住宿費)

以上表單於口試結束後一周內送至院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