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 依入學學年度之課程規劃表訂定,修畢必選修學分數。
二、 研究生聘請指導教授之說明如下:
(一) 研究生應於入學第2學期結束前,提出「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」並繳至院辦備查,每位指導教授指導研究生人數最多五名(以入學年計算),共同指導以0.5名計算。
(二) 研究生因故需變更論文指導教授,須經原指導教授與變更後之指導教授及院長之同意,提出「研究生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」,始得變更。且在學期間變更論文指導教授以一次為限。
三、 碩士論文計畫口試,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 研究生經指導教授同意,繳交碩士論文計畫口試申請表後,辦理口試相關事宜。
(二) 口試委員應由三位助理教授級以上擔任,須為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,並由指導教授推薦經院長同意,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。
(三) 研究生應於公開場合口頭報告,並應於口試前七天公告,口試當天所有委員均須到場親自審查。
(四) 論文計畫口試結果由出席委員共同評定,採多數決,分成「通過」、「修正後通過」與「不通過」。
(五) 論文計畫口試如未通過,須至少隔一個月方得重新提出申請。
(六) 論文計畫口試最遲應於畢業前一學期之學期結束日之前通過(學期結束日定義依學校行事曆規定)。
(七) 通過論文計畫口試後更換(共同)指導教授者,若更換研究主題,則需重新進行論文計畫口試,若為原計畫主題,則委由新任指導教授決定是否需要重新進行論文計畫口試。
四、 在學期間公開發表學術論著一篇(含)以上,以第一作者(指導教授不列入排序)或通訊作者為限,且每篇限一人申請,發表證明文件最晚須於畢業前提出。
【第一階段】碩士論文計畫口試流程:
申請期限: 第一學期11月30日前 第二學期 4月30日前
請於上時限提出申請,並將申請表單繳至管理學院辦公室。
申請應備文件:
1.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申請表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2.碩士論文計畫書(藍皮膠裝單面印製)(口試前七天繳交即可)
口試時應備表件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1.審定總表
2.審定表(每位委員一張)
3.計畫口試用領據
以上表單於口試結束後一周內送至院辦公室。
【第二階段】學位考試流程: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11月30日前 第二學期 4月30日前
請於上述時限提出申請,並將申請表單繳至管理學院辦公室。
申請應備文件:
1.學位考試申請表
2.學位考試委員聘函申請表(考試前十天將申請表送回院辦公室,以俾辦理後續相關事宜。)
3.第一次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表(快刀報告電子檔mail至:management@email.nqu.edu.tw 信箱)
4.切結書
5.論文審查紀錄表
6.論文全文(藍皮膠裝單面印製)
7.歷年成績單一份 備註:快刀系統之比對報告審核需2-3天,建議提前上傳系統比對。
口試時應備表件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1.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
2.碩士論文指導費印領清冊
3.碩士論文審查口試、交通費印領清冊
4.碩士學位考試成績總表
5.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(每位委員一張)
6.領據(畢業口試校內委員及校外委員支領據)
7.領據(校外委員-交通費住宿費)
以上表單於口試結束後一周內送至院辦公室。
畢業離校手續流程:
離校手續請注意: 畢業生離校手續採線上辦理請登錄「校務資訊系統-畢業離校審查」
1.繳交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表。(內容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)
2.第二次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表(快刀報告電子檔mail至:management@email.nqu.edu.tw 信箱)
3.繳回碩士服(如有借用者)。
4.上傳大頭照至離校手續系統(系所指定事項)。
5.完成電子論文審核及授權書上傳,審核通過後,方可印刷論文。(上傳截止日:上學期1月30日、下學期:7月30日)。
上傳系統:國立金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
6.繳交論文2冊(1精裝1平裝)。
7.填寫院友會入會申請書。